各位老师,您们好!
2009 苏州大学年精品教材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精品教材工作、2009年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下面附件的规定要求在4月29日以前将所需的申报材料交给崔晓毓老师。同时,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也已经启动,尽管这个项目是针对学生的,但需要有教师的指导,请老师们本着关心我院本科生的就业前景和提高我院本科生的创新实践意识和能力出发,多给出一些适合本科生的科项目,并将项目的名称尽快报给蒋晓红老师,谢谢合作!
数学科学学院
2009年4月23日
附件一
苏大教 [2009] 35号
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09年精品教材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精品教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根据《苏州大学精品教材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03]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1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09年精品教材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精品教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精品教材既是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的体现,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精品教材建设遵循“分类指导,科学布局;择优建设,突出导向;示范带动,共建共享”的原则,旨在以遴选评优与立项建设的方式,整合学校专业优势与教材资源,统筹规划高水平教材建设体系。同时,进一步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积极开发多媒体立体化教材,构建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的精品教材网络平台,实现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共享。
二、遴选条件
(一)评优精品教材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未设主编则为第一编著者),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高专使用的各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出版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至少经过一届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良好。
(二)立项建设精品教材应具备以下条件:已有较好的建设基础,经两年建设能够出版并达到评优精品教材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立项精品教材遴选。
三、申报数额及奖励办法
(一)2009年校级评优精品教材10部,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0部。
(二)各学院(部)可推荐校级评优精品教材和立项建设精品教材各0~2部(医学部0~8部)。
(三)学校将对评优精品教材给予5000元/部的奖励金,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给予5000/部的资助经费。
四、遴选办法
学校将先组织2009年校级评优精品教材和立项精品教材的评选,然后在2007年和2009年符合条件的评优精品教材和立项建设精品教材中各推荐6部晋级申报省级评优精品教材和立项建设精品教材。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2009年校级精品教材的教材,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校级评优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简介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表》(1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4)样书1本。
2、申报校级立项建设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苏州大学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简介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苏州大学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1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苏州大学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已获2007年校级精品教材并申报晋级省级精品教材的教材,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省级评优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申报表》(1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样书1本。
2、申报省级立项建设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1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以上各申报教材若被推荐申报省级精品教材,再严格按省教育厅的要求报送材料,请各申报教材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部)于2009年4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相关文件及表格请至“教务处——在线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联系人:卢玮,联系电话:65112351,E-mail:jenn919@suda.edu.cn。
特此通知。
苏 州 大 学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
苏大教 [2009] 36号
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高水平高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建设夯实基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11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暨推荐申报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意义
通过开展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升我校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二、立项条件
申请立项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改革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新颖;
3、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4、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高层次的研究梯队;
5、具有较强的实践推广价值。
三、申报范围及数额
(一)申报范围:申报课题原则上在“苏州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范围内(见附件)。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苏州大学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立项及申报数额
1、立项数量:2009年校级教改研究课题计划立项项目30项。
2、申报限额: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可推荐申报项目1~2项(医学部可推荐申报1~8项)。 3、学校将在2009年校级教改课题和已列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培育点的教改课题基础上择优推荐6项课题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其中重点项目1项)。我校教师也可通过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等和省高教学会等途径直接进行申报。通过有关研究会(委员会)申报的课题不占我校申报限额。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立项项目实行学校管理为主,学院(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办法。学校负责立项、中期检查、经费资助等工作;学院(部门)负责项目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研究进度、组织和指导项目研究的阶段性研究,经费的使用监督、完善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2、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每年年终以书面形式总结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说明等,并报教务处备案。
3、对于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经费资助,学院(部门)须给予1:1的资助配套经费;省级教改项目将由省厅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学校将实行1:1配套。
4、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协调,保证专款专用。凡一次性支出小于500元(不含)的经费由项目主持人签字报销,学院(部门)备案;一次性支出大于500元小于1500元(不含)的经费由项目主持人报所在学院(部)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销,教务处备案;一次性支出大于1500元及以上的经费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教学院长(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主持人报教务处长签字报销。
5、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为2年,一般应在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
6、学校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将予以通报并追回经费。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程序:立项按照主持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
2、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简介表》(1式1份)(已列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培育点的教改课题只需填报《简介表》);
(2)《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表》(1式3份);
(3)《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1式1份)。
3、各申报课题若被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再严格按省教育厅的要求报送材料,请各申报课题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以上材料请各学院(部)于2009年4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相关文件及表格请至“教务处——在线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联系人:韦剑剑,联系电话:65112351,E-mail:weijianjian@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苏 州 大 学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改 课题 立项 通知
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教务处 2009年04月21日印发
校对:陆丽
附件:
苏州大学200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一、高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研究
1—1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高水平大学、教学研究型高校、应用型本科、独立学院、高职院校、民办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等)内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分类研究,包括组织体系、制度设计、评价体系、程序方法、应用效果以及与世界发达国家同类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比较研究
1—2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专业评估或认证的标准、方法、程序及反馈机制研究
1—3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与学激励机制研究
1—4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如何提高高校实验、实习教学质量研究
1—5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如何提高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质量研究
1—6 不同类型、层次和办学定位高校推进学分制的创新与实践
1—7 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1—8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及统计分析
1—9 分行业人才年度需求分析与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研究
1—10 教学管理信息化与质量控制研究
二、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研究
2—11 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2 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3 高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4 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5 本科院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6 高校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研究
2—17 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18 “JALIS”和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利用研究
2—19 高校优秀多媒体课件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20 推进高校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与创新研究
2—21 职教集团建设与创新研究
2—22 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2—23 继续教育学生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24 高等学校校外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研究
三、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3—25 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实验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3—26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研究与实践
3—27 高校研究性教学研究与实践
3—28 临床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3—29 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3—30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3—31 高职院校“项目课程”研究与实践
3—32 跨校、跨学科(专业)培养人才的研究与实践
3—33 中外合作办学(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3—34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3—35 大学生竞赛活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3—36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3—37 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
3—38 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四、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4—39 高校教学名师培育机制研究
4—40 高校教师评价与管理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
4—41 高校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4—42 高校加强青年教师培训的研究与实践
4—43 高校加强教师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4—44 推进教授、副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4—45 高校教师队伍结构优化的实践与研究
4—46 高职院校“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的研究与实践
4—47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4—48 成人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4—49 提高高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素养和能力的研究
附件三:
苏大教 [2009] 38号
关于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大教〔2007〕12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09]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2009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的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苏大教〔2007〕126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对创新性实验计划有兴趣的学生进行申报。
2、项目来源:
(1)学生参照《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选题指南》(附件1)或由指导教师建议确定申报项目,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
(2)学生在《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选题指南》外,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并确定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形成课题项目并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为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学年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的前30%,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的大学本科(含临床医学七年制)非毕业班学生。
4、项目申请人需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或校外专家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
5、项目完成期限为1、2年,少数确需延长时间的,经学校同意可以为3年,但项目主持人在校期间必须能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6、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为1人,合作研究项目参与者一般不超过2人。
7、已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参与者不能申报。已获得资助并正在实施或已经结题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君政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项目均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苏州大学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报表到学校教务处网页上“在线服务→表格下载”栏下载;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推选出国家级、省级、校级候选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部)所推选项目的《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应于
4月30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本3份、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xinhua@suda.edu.cn)
3、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申报项目的主持人按学科分组进行现场答辩。由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国家、省和校级的资助项目。(独立学院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自行组织评审)
四、立项数目及名额分配
本次共资助项目104个(不含独立学院的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30个,“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4个,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项目50个。项目经费按照相应文件要求给予资助。
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理、工类等学院申报数量6-7个,其中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4-5个;医学部申报数量为18-20个,其中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10-12个;其他学院申报数量3-4个, 其中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2-3个。独立学院申报校级项目的数量为不多于10个。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校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校外专家委员会委员由负责联系的各学院(部)通知。学生要求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须经所在学院(部)确认并同意。
2、项目来源是选题指南或指导教师建议的项目,必须明确学生是此项目的主持人和完成人,应力争将建议的项目改造成适合本科生自主实施并能有效培养本科生创新能力的项目,避免出现项目过大过深,使学生不能成为真正的实施人,从而出现无法达到计划所要求的培养提高本科生创新能力的目的现象。
3、各学院(部)要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指南》和《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苏大教〔2007〕126号)的精神,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六、联系人:陈乳胤、陈忻华。电话:65112126。E-mail:chenxinhua@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选题指南》
2.《苏州大学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苏 州 大 学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